鄧炳強:已與傳媒協會溝通修改傳媒定義

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油尖旺區議會會議,回應有孕婦被警員拉跌及十二歲女童被警員制服的事。指事件已由投訴警察課處理,希望不要再爭拗警方使用的字眼。

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油尖旺區議會會議,多名區議員關注831太子站事件一周年,警方在旺角驅散人群期間,孕婦被防暴警員拉跌;及在本月6日一名12歲女童被按地制服事件。

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:「事後才發現她是孕婦,這是你第二個謊言;第三,大家都看到明明是你們拉開、拉跌孕婦,最新說法是不知道為何孕婦會跌倒。」

鄧炳強:「的確現場曾有人叫過有孕婦在此,亦有人叫喊其他不同的口號。現場非常嘈雜和混亂,相信並非所有在場人士,能夠聽到所有人說的所有說話。」

油尖旺區議員賀卓軒:「一個是年輕、一個是懷孕,都是肉眼可以看到;為何前線警員對在場人士的年齡、需要,一眼看得出來的東西敏感度可以如此低?」

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:「事後才發現她是孕婦,這是你第二個謊言;第三,大家都看到明明是你們拉開、拉跌孕婦,最新說法是不知道為何孕婦會跌倒。」

油尖旺區議員賀卓軒:「一個是年輕、一個是懷孕,都是肉眼可以看到;為何前線警員對在場人士的年齡、需要,一眼看得出來的東西敏感度可以如此低?是訓練有問題,還是香港警察視力有問題?」

鄧炳強:「又說截停、又說制服,我在此告訴大家,是截停和制服,無謂再在此爭拗字眼。」

鄧炳強在會後回應修改警察通例有關傳媒定義,他表示已與主要傳媒協會溝通,並按他們的意見修改。

鄧炳強:「我們也同意需要有客觀準則,確保進入此範圍的人,應相信不會做這三項行為。包括真的去報道,而非參與、不會刻意阻礙我們工作,不會對我們構成危險。」

至於台灣謀殺案疑犯陳同佳仍居於警方的安全屋,鄧炳強表示,不評論個別案件;只說安排時會考慮必要性,相稱性等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