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光城者」涉嫌企圖策動襲擊案,再多三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,被告提堂後不准保釋,還柙至九月再訊。
兩名被告包括24歲司機及15歲中學生,由警車押送到法院,餘下18歲女被告仍在仁濟醫院留醫未有到庭。
三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。控罪指,三人在今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,在香港與他人串謀,為脅迫中央或特區政府或威嚇公眾,以圖實現政治主張,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,嚴重危害公眾安全;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。
涉及「光城者」案件,警方至今拘捕14人,計及本案三名被告,共六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,各被告正還柙,案件押後到九月一日再訊。